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申报项目及申报时间如下:
一、引进项目
申请人于 2月 1日-9月 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派出项目
申请人于 2月 1日-4月 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 2月 1日-10月 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香江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2021年 2月 1—4月 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2021年 2月 1—4月 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2021年 3月 1日—4月 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从2021年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因上报时间节点不一致,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后,申报截止日期前与设站单位联系审核申报材料事宜。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4b140900-a01b-4d92-b68f-826da63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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