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2-07 作者:周家茂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1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申报项目及申报时间如下:

  一、引进项目

  申请人于 2 1-9 3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引进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二、派出项目

  申请人于 2 1-4 15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派出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学术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 2 1-10 31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学术交流项目进行申报,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香江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2021 2 1—4 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香江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申请人于2021 2 1—4 15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六、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申请人于2021 3 1—4 30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进入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中选择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时,须查看申报岗位详情,并按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021年起,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因上报时间节点不一致,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在提交申请后,申报截止日期前与设站单位联系审核申报材料事宜。

        

附件:2021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http://www.chinapostdoctor.org.cn/website/showinfo_zcwj.html?infoid=4b140900-a01b-4d92-b68f-826da63016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