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关中站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订关中平原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仪器管理
1、凡关中平原站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由关中平原站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
2、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关中平原站实行统管共用。
3、专业性较强的5万元以下的小型仪器由关中平原站相关课题组自管自用。
4、课题经费自购的仪器自行管理使用;课题同意关中平原站管理,可纳入关中平原站统管共用。
5、各专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
6、各专业实验室的业务指导由关中平原站相关领域的研究员担任。
7、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需向专业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申请,并填写“实验任务申请单”,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任务完毕后,填写“仪器分析记录本”中的各项内容,并经负责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8、负责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必须建立详尽全面的共用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并与其负责仪器的国内技术维护中心经常联系,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不能对外借用。
(二)仪器领借
1、非便携式分析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确实由于工作需要,需要外借,应遵守以下制度:1)5万元以下仪器经关中平原站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由仪器负责管理人员借出使用;2)5-10万元仪器需由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使用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由使用者独立操作; 3)10万元以上仪器需由技术人员操作使用或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使用。
2、便携式仪器课题需借用时,要向仪器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三)收费原则
1、关中平原站内部收费以其基本电费消耗和实验材料仪器消耗为准;关中平原站对外收费,以市场价价格为准,所得收入列入关中平原站仪器设备专项费用。
2、对关中平原站内部免收分析测试的项目,需要详细登记仪器分析记录,将作为绩效考核依据。
(四)仪器的维护维修
1、各专业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由关中平原站管理技术组负责,日常管理包括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仪器维护维修、办公费用等。1000元以上的仪器维修费用可专项申请。
2、每个月统计一次专业实验室用电情况、“实验任务申请单”工作量,以核准电费及工作量。
3、各专业实验室水电耗费由技术组汇总后报常务副站长。
4、较大项仪器设备维护费用由技术组上报关中平原站站长,经站长同意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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